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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学院膳食监管委员会 领导小组和督察工作组成员的通知
作者:   发布时间:2019-12-30 11:19   浏览次数:

 关于调整学院膳食监管委员会

领导小组和督察工作组成员的通知

 

各部门:

由于学院人事变动,为了切实加强对膳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,经研究,对学院膳食监管领导小组成员、督察工作组成员作如下调整:

一、膳食监管领导小组

  长:王      

副组长:赵晓峰   李  震(常务)   周元才      

  员:郑晓虹   徐受蓉   陈沛富   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。

办公室主任:刘自昆   

副主任:蓝桂勇    张晓洪(江津校区)

办公室工作人员:彭      黎家宇(江津校区) 

二、膳食督察工作组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两个督察工作组

工作一组(AB区): 刘自昆、蓝桂勇、何杰民、何  婧、彭  静、杨  然、医务人员一名、系部领导一名、系部老师一名、学生二名(由学生处推荐)

工作二组(江津校区): 陈沛富、周红瑜、申全发、张晓洪、刘本燕、黎家宇、周  廷、刘  伟、樊怀林、学生二名(由江津校区推荐)      

三、膳食监管领导小组职责

1、膳食监管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。

2、贯彻落实中央、重庆市政府、重庆市教委关于高校膳食工作的政策。

3、对学院食堂的基本建设、重要设施设备添置、人事制度、财务制度、管理方式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。

4、在特殊情况下,可以对食堂经营理念和方式进行干预和调整。

5、领导膳食督查组对食堂进行督查和监管。

6、通过经济指标、监管督察、师生调查等手段对食堂工作、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和考核。

7、决定食堂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。

四、膳食督察工作组职责

1、督察管理 ——各类规章制度齐全,宣传措施到位。体现“服务性”与“公益性”理念。员工服从管理,工作疏漏整改及时。无财物流失、浪费。员工无内部纠纷。

2、督查货源 —— 对渠道、各种证照、质量、价格波动、数量、保管、领用办法等进行督查。保证源头的质量、价格、安全。

3、督察质量 —— 主食、基本菜品(大伙。不包括风味菜、特色菜)的种类,质量、份量、价格符合重庆市教委规定。保证低价菜、免费汤供应。

4、督察卫生 —— 要求个人卫生(包括体检合格证、个人卫生习惯),环境卫生,场地卫生,工具器材、器皿容器、设备卫生,卫生管理制度及实施过程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、要求或符合良好生活习惯。

5、督察服务 —— 服务态度热情友好、方式周到规范、措施具体可行;应对突发事件有预案,宣传措施到位,与员工师生无纠纷且沟通好。

6、督察安全 —— 做到食品安全、设施设备安全、操作安全。无安全事故。

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

20191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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