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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水、电、气使用及设施设备维修的规定
作者:  发布时间:2020-09-11 08:19   浏览次数:

十九


  

为了保障学生的正常生活学习,特对学生宿舍学生水、电、气使用及宿舍设施设备维修作如下规定:


一 学生宿舍用水、用电、用气规定

1.学生宿舍不实行统一熄灯制度。

2.为了保障学生用电安全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;严禁使用除饮水机、电吹风(功率≤1200瓦)以外的大功率电器(包括:电炉、电热毯、电饭煲、电炒锅、热得快等),违者按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有关条款处理。

3.允许使用合格的接线板、台灯、电脑等小功率电器,但必须注意用电安全。

4.因使用质量不合格小功率电器及非正规厂家生产的饮水机、电吹风,或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,院方不负责任。

5.节约用电,自觉熄灯,严格遵守作息时间。

6.节约用水,坚决杜绝浪费现象。

7.使用供热系统程序:热水温度加热至45℃-55℃后开始供水,先将热水APP链接上系统→打开热水阀(开始计费)→喷头调节水形→可按个人需要开冷水阀调节水温→淋浴结束关闭APP,关热水阀。

温馨提示:

在淋浴使用后,请仔细检查热水、冷水阀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!否则,易造成滴漏,形成不必要的浪费。

若阀门不能关闭的,请及时填写维修单报告后勤处,我们将尽快进行维修。

8.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学生宿舍,请注意在使用热水器时务必打开门窗、确保通风良好,以免造成安全事故。

9.使用电热水器的学生宿舍,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用电安全。

10.连续使用燃气热水器、电热水器时间最长不宜超过30分钟,若多人连续使用,中间应有15分钟时间间隔。

11.烟道式热水器不能破坏已安装好的烟道,否则会危及人身安全。

12.在有大风吹袭时,热水器燃烧会受干扰,故不宜使用热水器。

13.热水器停止使用后,必须将进水、进气阀门都关闭后才能离开。

14.不得私自拆装天然气气管及热水器,如发现有以上行为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收费。


二 宿舍水、电补贴标准

1.一般宿舍(每人每月):

水:1.5吨;   电:5度

2.学生公寓(每人每月):

          水:3吨;  电:5度


三 学生宿舍收缴水、电费时间、办法

1.每月9号(遇假日顺延)由院后勤处统一抄水、电、气表,超出补贴标准部分按重庆市统一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、电、气标准收费。

2.每月11日由后勤处出通知,张贴在宿舍值班室处,由各宿舍同学核实度数。有异议的同学及时到后勤处查询。12日至15日各宿舍到后勤处交费(节假日顺延)。

3.根据《电力法》和《水法》等有关规定,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清水电费的,实施暂时停水停电措施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承担,用户要求恢复水电供应,必须先付清所欠水电费。


四 学生宿舍水、电及宿舍设施的使用及维修规定

1.学生宿舍营具(床、桌、柜)实行定位,不得随意搬动位置、不得拆卸,违者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,情节严重者,给予纪律处分。

2.水、电及宿舍设施(营具、门、窗等)的维修,属自然损坏的进行免费维修,但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,照价赔偿;属恶意损坏的,照价赔偿外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纪律处分。

3.学生宿舍的水、电、供热系统及宿舍设施(营具、门、窗等)的一般维修流程

在智慧校园APP进行报修。比如建筑漏水。水、电、气出现突发紧急情况,及时报告宿管老师。

4.为了保障维修质量,设置投诉电话:67603864

另:有空调的房间,空调维修属自然损坏的进行免费维修,但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,照价赔偿;属恶意损坏的,照价赔偿外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纪律处分。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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